OPPO状告拼多多,案由系侵害商标权纠纷

阅读:3644 2021-10-09 09:07:53

10月9日,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OPPO”)新增一则开庭公告,案号为(2021)沪0115民初66199号。

 

该案上诉人/原告为OPPO,被上诉人/被告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拼多多”)、郜鑫,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,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部第二十二法庭审理。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。

 

据悉,OPPO成立于2003年4月11日,法定代表人为刘波,注册资本为4.59亿元人民币。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:VCD机,DVD机,家用小电器,平板电视机,MP3机,手机等。该公司由广东欧加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%,有39家对外投资企业,包括重庆欧珀集采科技有限公司、东莞市欧珀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。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9397起,其中59.28%的案件身份为被告,19.52%的案件身份为原告,51.67%的案件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。

 

拼多多成立于2014年1月9日,法定代表人为朱健翀,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,经营范围包括网络科技、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等。该公司由杭州埃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%,且陈磊持有后者86.57%的股份。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9579起,其中90.96%的案件身份为被告,0.36%的案件身份为原告,49.15%的案件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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